第2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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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父?您今早又跑哪儿去了?”伴随一阵略显急促的脚步声,爱德蒙的眼睛与珍妮对上。
  第27章 第 27 章 梅塞苔丝也很幸福。
  变回鱼贩的爱德蒙瞧着比伯爵时要顺眼得多。为了方便搬货运货, 他的衣服,外套,都是那种很耐磨的硬挺粗布, 斗篷上有防水油脂的皮革反光,应该是布列塔尼亚区的油布斗篷。因为穿着防水的靴子,所以他比平时看着略高一点。洗成米色的衬衣解开锁骨上的几颗扣子,腰链上挂着干活用的各色道具。
  不是, 哥们。你还真去卖鱼啊!这未免也太敬业了。
  对比现代的208万,珍妮对爱德蒙肃然起敬——难怪能把银行家和皇家检察官都骗得得团团转,人家这是真下本啊!
  “下午好啊!汤德斯先生。”
  许是在扮基督山伯爵时被珍妮的那句“视若亲女”给打击到, 爱德蒙在这时有点无礼地盯着珍妮的脸, 似乎是想看出什么。
  珍妮被他看得有点毛骨悚然, 一转头便对上没比爱德蒙好上一点的神父。
  她的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为何两人如此看她:“我是不是该回去了?”
  珍妮抓着沙发的扶手慢慢起身。思来想去,她也只有“熟知剧情”这一个优势,而且还是脱离原著的魔改剧情。
  神父仅凭阅读量就可以判出她的小说过分借鉴他人之作。管中窥豹, 神父的阅历也和他的读书量般厚得惊人,未必不能看出珍妮已经知道二者身份。
  “你又去给葛勒南街的伯爵送货?”神父率先打破平静。
  “没有,我去了趟圣奥雷诺区。”爱德蒙把斗篷以及帽子摘下,“要不您再多坐一会儿。”
  他看向已屁股离开沙发坐垫,活像是在表演一个反手支撑的珍妮:“我的马车就在门口, 等会儿可以送你回去。”
  爱德蒙从客厅的橱柜拿一把那不勒斯颠倒壶。
  珍妮看着对方忙碌的宽阔背影的, 目光也从对方的黑发转移到了咖啡壶上:“法兰西的咖啡壶不好用吗?”
  好像不止爱德蒙和伏盖太太的公寓,别的地方也都爱用那不勒斯颠倒壶。
  “法国的咖啡壶得配上过滤的法兰绒袋,那个真的很难清洗。”爱德蒙也不忘带了珍妮以及神父的那份, “你们在聊小说的事?”他看向没收起的书稿,“我觉得你很有天分。”
  “谢谢。”虽然神父吐槽过了爱德蒙的读书品味,可是能得对方称赞总归是件高兴的事儿。
  但……
  “那本还会继续写吗?”
  珍妮还没高兴一会儿, 爱德蒙的催稿便压弯她那上扬的嘴角——
  她该如何告诉对方自己已经决定坑了:“我……”
  爱德蒙也看出珍妮的为难之色:“好吧!”
  他没露出失望的表情,可珍妮觉得他一定是非常失望。
  “时候不早了,你赶紧把博林小姐送回公寓。”神父适时打圆场道,“不然就会错过公寓的晚饭时刻。”
  “好。”爱德蒙把杯子放下,“等我回房拿件外套。”
  再出现时,他不仅已换了外套,甚至换了米色的衬衣,粗布的裤子,打扮得像随处可见得中产绅士。
  “请。”
  因为是有运货的需求,门口的马车即使是被清理过了,靠近仍有渔获的腥味。货箱与客座间隔着夹有石棉的软木,应该是为保护货箱的冰块不化,但也因此免了客座的鼻子受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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