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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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还过分地向苏摇铃建议,让老余女装!
  说这样一定人气马上飙升。
  老余当时气的大骂:我宁愿三天不吃人,也不干这种事!你那么喜欢,你怎么不女装?!
  谁知道777幽怨地回了一句: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过?
  老余:……
  不会吧,不会吧,苏摇铃的爱好不会是让他们女装吧,这个第三页的怪物很有女装经验的样子。
  好在苏摇铃大概是不想辣到自己的眼睛,并没有采纳这个方案。
  老余逃过一劫。
  除了那几个人气一般的直播间,人气稍微高一点的,也就是这最后一个直播间了,虽然只有三百多人观看,但已经算是不错的成绩。
  直播间的名字叫做——
  【震惊!一中年大叔深夜竟在教室里做这种事情!】
  点进去,是谭青一本正经坐在镜头面前,正在普法。
  “大家知道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吗?”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成立绑架罪。1”
  “很显然,在我现在的情况当中,并没有人勒索财物,也没有出现将我当做人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并不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幕后者就不算犯罪了吗?”
  “当然不是!”
  谭青严肃而认真的面具出现在屏幕里,偏偏他正襟危坐,一动不动,像极了上课时最努力的三好学生。“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是为非法拘禁罪。2”
  “所以,虽然犯罪者不成立绑架罪,但是他成立非法拘禁罪,而非法拘禁……”
  说实话……
  没有这个标题和谭青现场教学的诡异环境做加分,以及他熟悉法条的科普对比,这个直播间能有三百多人简直是奇迹。
  标题党这方面,属实是他被玩懂了。
  实际上,谭青自己也觉得取这个直播标题有点辣眼睛,但是他别无选择。
  因为人气一直上不去,眼看就要过一个小时了,他只能听观众的建议。
  果然,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而苏摇铃的直播间,则很快有观众刷屏。
  【九九九九九】:刚从另一个直播间回来!!大家快去看!
  【夕夜】:我开始害怕了,是不是来真的啊?真的不是拍电影吗?
  【鱼摆摆】:死人了,然后那个直播间被封掉了,现在网上传疯了!!!!
  网上最后一段视频,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很多平台上,平台方想要删掉,却显示无法操作。
  就好像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彻底锁定了他们的删除功能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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