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号废了,我重开[重生] 第106节(2 / 4)
他们二人皆不识字,又心怀恐惧,写得抖抖索索,落笔宛如蚁爬。
可闻人约瞧了半晌,发现,这字大概真不是他们写的。
不仅字迹和笔锋完全不同,写字的习惯也不同。
闻人约知晓,顾兄是摹写字迹的高手。
据顾兄所说,每人的写字习惯都有微妙的不同,包括不识字的人,写起字来,也有各自的独到之处。
对于不识字的人,写字如画画,他们分不清笔画次序,只好按照自己的理解胡乱下笔。
顾兄择出的这三个字,都是笔画略复杂的。
譬如“苍”字,有一个乞丐喜欢从下至上写,有一个则先照着描了“人”字,再画上面的草头。
且在如此慌乱的情况下,他们反复抄写,都没有改变这种习惯,字写得虽丑,却丑得很是一致,即使换了纸张,写下的也是同款的丑字。
若是识字之人故意乱写,扭曲字迹,是很难记得自己刻意改变的笔迹习惯的。
乐无涯以这样的手法试过了涉案诸人,字迹确实无一吻合。
此案兜兜转转,终究还是审成了无头的公案。
好在此案有了闻人约插手,把想捣乱的、想掩盖的一并扣住到案,那两个丁柘手下的人没了大闹的底气,反惹了一身腥,只得配合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最终,此案以斗殴案结案。
因着一场误会,两方持械斗殴,导致厕坑大门及一面木墙板损坏。
里长家丁不分青红皂白,持棍打人,判处监禁三日;里长管辖不严,需出钱赔偿损坏的厕坑。
里老人张继派来的两人,以及原本意图捣乱的两人,也参与斗殴,暂且监禁,叫两家里老人各自来掏钱赎人。
闻人约一个人打一群,胜之以武,判赔偿伤者医药费五百钱,并附带乐无涯“这么能打,怎么不考武状元去啊”的当堂调侃一句。
至于两名乞丐,其中一名吓得尿了裤子,乐无涯判他们留下来打扫公堂,随后可自行离去。
在场诸人松了一口气,纷纷称颂太爷秉公执法。
可私底下,几双眼睛都死死盯住了丁柘手下那两人,看得那二人如芒刺背,直到被人押下去,才松了一口气,心中甚至对乐无涯有了几分感激:
若是太爷就这么把他们放出去,而不是收押,他们怕是要一出门就被张继派人套麻袋带走了。
众人签字画押后,此案便得了终了。
很快,堂上就只剩下了乐无涯与闻人约。
乐无涯轻轻吹着墨迹未干的案卷,自上而下浏览一遍后,折叠起来,一抬头便撞上了闻人约若有所思的神情。
他从堂上绕下,围着他转了一圈:“唉,想什么呢?”
“我想,你刚才讲,害人者是要出血的。”闻人约说,“可此事只能就这么算了。”
乐无涯玩笑道:“我说的话,你难道要当金科玉律听啊?”
他小声道:“这事,堂上完了,堂下可没完呢。”
闻人约自然清楚。 ↑返回顶部↑
可闻人约瞧了半晌,发现,这字大概真不是他们写的。
不仅字迹和笔锋完全不同,写字的习惯也不同。
闻人约知晓,顾兄是摹写字迹的高手。
据顾兄所说,每人的写字习惯都有微妙的不同,包括不识字的人,写起字来,也有各自的独到之处。
对于不识字的人,写字如画画,他们分不清笔画次序,只好按照自己的理解胡乱下笔。
顾兄择出的这三个字,都是笔画略复杂的。
譬如“苍”字,有一个乞丐喜欢从下至上写,有一个则先照着描了“人”字,再画上面的草头。
且在如此慌乱的情况下,他们反复抄写,都没有改变这种习惯,字写得虽丑,却丑得很是一致,即使换了纸张,写下的也是同款的丑字。
若是识字之人故意乱写,扭曲字迹,是很难记得自己刻意改变的笔迹习惯的。
乐无涯以这样的手法试过了涉案诸人,字迹确实无一吻合。
此案兜兜转转,终究还是审成了无头的公案。
好在此案有了闻人约插手,把想捣乱的、想掩盖的一并扣住到案,那两个丁柘手下的人没了大闹的底气,反惹了一身腥,只得配合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最终,此案以斗殴案结案。
因着一场误会,两方持械斗殴,导致厕坑大门及一面木墙板损坏。
里长家丁不分青红皂白,持棍打人,判处监禁三日;里长管辖不严,需出钱赔偿损坏的厕坑。
里老人张继派来的两人,以及原本意图捣乱的两人,也参与斗殴,暂且监禁,叫两家里老人各自来掏钱赎人。
闻人约一个人打一群,胜之以武,判赔偿伤者医药费五百钱,并附带乐无涯“这么能打,怎么不考武状元去啊”的当堂调侃一句。
至于两名乞丐,其中一名吓得尿了裤子,乐无涯判他们留下来打扫公堂,随后可自行离去。
在场诸人松了一口气,纷纷称颂太爷秉公执法。
可私底下,几双眼睛都死死盯住了丁柘手下那两人,看得那二人如芒刺背,直到被人押下去,才松了一口气,心中甚至对乐无涯有了几分感激:
若是太爷就这么把他们放出去,而不是收押,他们怕是要一出门就被张继派人套麻袋带走了。
众人签字画押后,此案便得了终了。
很快,堂上就只剩下了乐无涯与闻人约。
乐无涯轻轻吹着墨迹未干的案卷,自上而下浏览一遍后,折叠起来,一抬头便撞上了闻人约若有所思的神情。
他从堂上绕下,围着他转了一圈:“唉,想什么呢?”
“我想,你刚才讲,害人者是要出血的。”闻人约说,“可此事只能就这么算了。”
乐无涯玩笑道:“我说的话,你难道要当金科玉律听啊?”
他小声道:“这事,堂上完了,堂下可没完呢。”
闻人约自然清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