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号废了,我重开[重生] 第41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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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要杀我衙役从人?”
  “草民不曾杀人,只是自卫,是衙役阿顺突然暴起,执刀杀人,草民前来报案时,已将那把牛耳尖刀呈于堂前。”
  周文昌举起一把沾满鲜血的刀:“可是这把?”
  仲飘萍抬起眼睛。
  那刀银光森然,血污纵横,是用他衣服上撕下来的布包裹着的,和他交上去时的样子几乎一模一样。
  他却未如常人一样急急应下,只是恭谨道:“请太爷把刀拿近些,草民看不真切。”
  周文昌眼皮一垂,叫师爷将刀递给他看。
  仲飘萍细细端详一番后,原样奉还:“大人,不是这把刀。”
  师爷与周文昌合作无间,立时虎着脸喝道:“大胆!你难道要指摘我丹绥衙门调换物证不成!”
  仲飘萍不疾不徐道:“草民并无此意,只说不是同一把刀而已。”
  师爷收敛了凶相怒容,余光瞥向堂上的周文昌,暗赞不已。
  在师爷眼里,太爷做局试探,还是颇有必要的。
  若此人心中有鬼,急于攀咬,哪会细辨?
  太爷当真英明!
  周文昌心底却无半分轻松。
  他深知,寻常百姓上堂,十有八九都是战战兢兢的,唯恐触怒官府,敢索要证物细看的,更是凤毛麟角。
  他方才虚晃一刀,正是要诱仲飘萍入彀。
  只要他看形制大致相同,就草草应下,那他身上立时便添了解释不清的污点。
  不过周文昌并不慌张:“你何以确定不是同一把?”
  仲飘萍:“这刀是草民从阿顺手中夺来的。彼时,他先欲杀我,我夺过刀来,先照他肩窝搠了一刀,本想制住了他,谁想他转而去掐那幸存之人的脖子,情急之下,草民便持刀连刺他手腕,剁他指背,用力过猛,导致刃口崩缺一角。这把刀完好无损,故非原物。”
  周文昌拿出了那把真正的凶器:“你的意思是,这把尖刀是阿顺所有?”
  “是。”
  “他的刀,你倒使得顺手?”
  “回太爷,无所谓顺不顺手,情势所迫而已。”
  “本官翻检了你的包裹行囊,你从上京至此,赶了这样的长路,身上却不带任何武器防身?难道不怕盗贼山匪?”
  仲飘萍温和道:“天下承平,海内晏清,圣天子治下,九州祥和。草民身无长物,又惯于白日行路,哪里又有那么多的盗贼山匪了?况且,草民听闻,周县令治县有方,百姓称颂,草民私心想着,在您治下,自是不必携兵刃在身的。”
  周文昌:“……”
  这话他着实没法接。
  难道要说皇上治下,匪徒遍地跑吗?
  还是要说自己徒有虚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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