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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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写着一个郑兴并不熟悉的名字,林燎原。
  香案脚下的火盆中火焰升腾,一个侧脸棱角分明的男人蹲在火盆旁边,将一捆捆红色的纸张扔进盆中。
  这种沿袭前明传统的祭奠方式,在如今已经不常见,郑兴也只在一些猎奇的黄粱梦境中见过。
  不过这并不是重点,此刻真正令郑兴震惊的是男人扔进火盆中的东西。
  那不是祭奠的纸钱,而是一叠叠崭新的大明宝钞!
  “你就是奉化府的锦衣卫百户?郑兴?”
  声音入耳,郑兴浑身如同过电一般,再不敢躺在地上装死,手脚并用爬了起来。
  不过他没敢站起来,而是十分识时务的在原地规矩跪好。
  “小人正是郑兴,还未请教大人名讳。”
  “我已经不是锦衣卫了,你不用喊我大人。”
  李钧将一叠宝钞扔进盆中,淡淡开口:“牌位上的这个名字,你认识吗?”
  “回大人,小人不认识。”
  郑兴此刻浑身大汗淋漓,仿佛那盆中蹿动的火苗将房间内的空气炙烤的滚烫无比,连呼吸都变得十分困难。
  “林燎原,这个名字你不知道也正常。但他另一个名字你应该听过。”
  李钧侧头看来,轻轻念出一个名字:“他叫夜叉。”
  郑兴两眼瞳孔瞬间缩成针尖大小,虽然心中对眼前之人的身份早就隐有猜测,但当真正确认之时,还是忍不住陷入骇然失神之中。
  “李爷,那些事情跟小人没有半点关系啊。”
  懵了片刻的郑兴猛然回神,脸色煞白,以头抢地,砸的砰砰直响。
  “我看过夜叉的档案,这小子也是个苦命人出身,小时候父亲就死在了工坊的流水线上,只剩下一个因为植入了劣质械体,导致五脏六腑衰竭的母亲,还有一个不过十岁的懵懂妹妹,三个人相依为命。”
  “为了生存,夜叉选择加入了奉化府的黑帮,在赌档里给人放钱看场,做一些鸡毛蒜皮的杂活。后来为了给母亲赚钱置换器官,他学着别人去拿刀枪,为自己的帮派争抢地盘。因为帮派里的规矩,打下一个场子,就能获得不菲的分红。”
  “靠着骨子里的那股狠劲,倒是让他在帮派里闯出了一些名头。也算夜叉的运气不错,居然侥幸破锁晋序,成了一名兵九。”
  “可惜这狗日的世道好像就是见不得穷人时来运转,每当你觉得日子越来越好的时候,他就会给你丢来一堆苦头,让你知道什么叫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一叠一叠的宝钞在火中燃烧,一层一层的冷汗在郑兴身上横流。
  “在一次争夺地盘的火并中,夜叉所在的帮派因为发展的势头太盛,惹人眼红,被人联手围攻,所有的头目几乎横死当场,只剩下夜叉一个人侥幸捡回一条命。”
  “可等他拖着重伤的身体逃回家中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母亲已经惨死在了血泊之中。那些人甚至将她的身体剖开,把刚刚换上的一颗健康肾脏摘走。妹妹虽然没死,但也被人掳走,以黑帮的行事作风,不用想也知道接下来肯定是把她卖进娼馆换钱。”
  “当时的夜叉不过才刚刚及冠,穷人家的孩子多犟种,他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烈焰照人眼,李钧的语气中却听不到半点暖意。
  “夜叉亲手把母亲的尸体烧成了骨灰,把原本积攒下来准备为母亲更换下一个器官的钱全部换成了武器弹药,一个人冲进了劫掠自己妹妹的帮派,拼命把人抢了出来。”
  郑兴还在不断磕着头,额头上皮肤裂开,猩红的血水流了满脸,模样看起来凄凉无比。
  “李爷,这些事情真的跟我没关系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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