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值得吗?(4 / 10)
“他们的亲生女儿韦安怡小的时候,每年的生日礼物,都是一件漂亮的裙子。后来的每一年,他们同样会给我送一件裙子,作为生日礼物。”杨梦雪缓缓道,“大约两个多月前,是韦安怡的生日。那一天,汪新民给我准备了生日礼物,是一件漂亮的、红色的裙子。他还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菜。”
方芷珊察觉到,她此时直呼养父的全名。
“那天他喝了很多酒,醉得厉害,反反复复念叨,一转眼居然养了我整整十年。”
“你们知道吗,酒后最容易失态,说出藏在心底的秘密。酒后吐真言,就是这么回事。那天他看着我,说了好多次的对不起,是他欠了我。”
“他对我这么好,我如今拥有的一切全都是他们给的,我应该感恩他们才对……有什么可亏欠的?”杨梦雪顿了顿,“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突然想明白了。”
杨梦雪是个聪明人。
凭借着养父的一时失态,她隐隐约约察觉出几分端倪。
十岁那年,她曾陪着亲生母亲,整日整夜在警署楼下守着,打听父亲的案子是否还能迎来转机。那时她听人家闲谈,捕捉到细碎的线索,默默记下许多陈年旧事,比如死者的身份、经历、求学背景,以及创业初期的艰难。
她似乎想起,那死者和养父曾就读同一所中学。
她又想起,父亲的案子从侦查阶段,到审理,最终判决,持续了大半年的时间。
直到一切尘埃落定,无比巧合,养父母来到儿童院,领养了她。
“妈咪不知道的。她领养我,是因为,我长得像韦安怡。”杨梦雪说,“而汪新民点头同意,是因为,他对不起我,也对不起我的亲生父亲。”
杨梦雪刨根问底,最终从汪新民的口中,拼凑出真相。
“当年的死者,是汪新民中学时期的老同学,也是他的创业合伙人。两人早年一起打拼,后来赚到了钱,对方竟想要把他踢出局。创业初期,汪新民确实走过不少灰色地带,当时那些文件,都是他负责签字。对方在私底下拿这些把柄威胁他,必须退股,把所有赚到的钱都吐出来,否则就曝光一切,毁了他的事业和名声,让他一无所有。”
“那间公司是汪新民的心血。他绝不肯拱手让人。”
他们曾经是无话不谈的朋友,说一句兄弟都不为过。可为了利益,对方突然翻脸不认人,汪新民看清他的真面目,对方要的不只是钱,更是没打算给他翻身的机会。
汪新民不愿被要挟,更清楚对方对自己知根知底,手握那些见不得光的秘密,将成为最大的后患,让他永无宁日。
“不管是出国前,还是出国后,汪新民都能把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任人拿捏?”
最终,汪新民决定亲手杀死他。
那阵子沙田治安混乱,本就鱼龙混杂,他搜走死者身上的黄金钱财,伪造成一桩劫杀案。
案发后他驾车逃离,路上见到经过的吴美欣和姚俊辉。为求保险,他不惜用重金收买二人做伪证。而杨正胜刚好出现在案发现场,捡到垃圾站被丢弃的赃物,成了他眼中最完美的替死鬼。
“他跟我说对不起。他说自己不后悔杀了对方,那张嘴脸他早就忍无可忍。他最不该的,是害了我爸爸,这些年日夜受到良心谴责,全是因为这件事。他说,我爸爸是个苦命人。”
“明面上,他们是关系融洽的合伙人,又因为当时警方已经抓了我爸爸,人证物证确凿,所以汪新民从头到尾,都没被警方怀疑过。”
汪新民告诉杨梦雪,当年提出领养她的,是韦淑云。
韦淑云对他的罪行一无所知,只是在公开聆讯时,见到这个和早逝女儿有几分相似的孩子。她不忍心让这样一个孩子在儿童院里受苦,也是因为这个孩子,让经历重大变故近乎绝望的她,重新拥有了希望。汪新民本来就是靠着韦淑云娘家的钱起家,向来听她的话,关于领养的决定,他犹豫再三,还是同意了。
“原来移民,是怕留在国内夜长梦多。他也想换个新的环境,从头来过。只是没想到,离开时,会带上一个孩子。”
“也正因为我的存在,汪新民永远无法忘记当年的事,再也没能睡过一个安稳觉。”
杨梦雪的生活,再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十年前一样。
悉心养育自己整整十年的养父,竟然是害得父亲含冤入狱的真凶。
那一刻,杨梦雪的所有信念骤然坍塌。 ↑返回顶部↑
方芷珊察觉到,她此时直呼养父的全名。
“那天他喝了很多酒,醉得厉害,反反复复念叨,一转眼居然养了我整整十年。”
“你们知道吗,酒后最容易失态,说出藏在心底的秘密。酒后吐真言,就是这么回事。那天他看着我,说了好多次的对不起,是他欠了我。”
“他对我这么好,我如今拥有的一切全都是他们给的,我应该感恩他们才对……有什么可亏欠的?”杨梦雪顿了顿,“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突然想明白了。”
杨梦雪是个聪明人。
凭借着养父的一时失态,她隐隐约约察觉出几分端倪。
十岁那年,她曾陪着亲生母亲,整日整夜在警署楼下守着,打听父亲的案子是否还能迎来转机。那时她听人家闲谈,捕捉到细碎的线索,默默记下许多陈年旧事,比如死者的身份、经历、求学背景,以及创业初期的艰难。
她似乎想起,那死者和养父曾就读同一所中学。
她又想起,父亲的案子从侦查阶段,到审理,最终判决,持续了大半年的时间。
直到一切尘埃落定,无比巧合,养父母来到儿童院,领养了她。
“妈咪不知道的。她领养我,是因为,我长得像韦安怡。”杨梦雪说,“而汪新民点头同意,是因为,他对不起我,也对不起我的亲生父亲。”
杨梦雪刨根问底,最终从汪新民的口中,拼凑出真相。
“当年的死者,是汪新民中学时期的老同学,也是他的创业合伙人。两人早年一起打拼,后来赚到了钱,对方竟想要把他踢出局。创业初期,汪新民确实走过不少灰色地带,当时那些文件,都是他负责签字。对方在私底下拿这些把柄威胁他,必须退股,把所有赚到的钱都吐出来,否则就曝光一切,毁了他的事业和名声,让他一无所有。”
“那间公司是汪新民的心血。他绝不肯拱手让人。”
他们曾经是无话不谈的朋友,说一句兄弟都不为过。可为了利益,对方突然翻脸不认人,汪新民看清他的真面目,对方要的不只是钱,更是没打算给他翻身的机会。
汪新民不愿被要挟,更清楚对方对自己知根知底,手握那些见不得光的秘密,将成为最大的后患,让他永无宁日。
“不管是出国前,还是出国后,汪新民都能把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任人拿捏?”
最终,汪新民决定亲手杀死他。
那阵子沙田治安混乱,本就鱼龙混杂,他搜走死者身上的黄金钱财,伪造成一桩劫杀案。
案发后他驾车逃离,路上见到经过的吴美欣和姚俊辉。为求保险,他不惜用重金收买二人做伪证。而杨正胜刚好出现在案发现场,捡到垃圾站被丢弃的赃物,成了他眼中最完美的替死鬼。
“他跟我说对不起。他说自己不后悔杀了对方,那张嘴脸他早就忍无可忍。他最不该的,是害了我爸爸,这些年日夜受到良心谴责,全是因为这件事。他说,我爸爸是个苦命人。”
“明面上,他们是关系融洽的合伙人,又因为当时警方已经抓了我爸爸,人证物证确凿,所以汪新民从头到尾,都没被警方怀疑过。”
汪新民告诉杨梦雪,当年提出领养她的,是韦淑云。
韦淑云对他的罪行一无所知,只是在公开聆讯时,见到这个和早逝女儿有几分相似的孩子。她不忍心让这样一个孩子在儿童院里受苦,也是因为这个孩子,让经历重大变故近乎绝望的她,重新拥有了希望。汪新民本来就是靠着韦淑云娘家的钱起家,向来听她的话,关于领养的决定,他犹豫再三,还是同意了。
“原来移民,是怕留在国内夜长梦多。他也想换个新的环境,从头来过。只是没想到,离开时,会带上一个孩子。”
“也正因为我的存在,汪新民永远无法忘记当年的事,再也没能睡过一个安稳觉。”
杨梦雪的生活,再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十年前一样。
悉心养育自己整整十年的养父,竟然是害得父亲含冤入狱的真凶。
那一刻,杨梦雪的所有信念骤然坍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