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我有红衣[gl]_分卷阅读_5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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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μ---”,灌溉营养液+102019-09-2920:42:42
  读者“μ---”,灌溉营养液+102019-09-2914:29:49
  读者“Gl有真爱”,灌溉营养液+32019-09-2900:56:25
  读者“三流文人”,灌溉营养液+52019-09-2823:10:01
  读者“鱼”,灌溉营养液+302019-09-2810:36:07
  读者“木狸”,灌溉营养液+132019-09-2801:24:54
  再次感谢各位的支持和打赏!谢谢你们!
  第28章第三次游戏(一)
  迷你缩小版的逃杀之门。
  真是有逃杀游戏的特色啊。
  这是个论坛。
  [禁止对普通人透露任何关于逃杀游戏的情况]
  [游戏失败-死亡(现实中以合理的方式同步死亡)]
  [道具不可转让/不可赠送]
  [道具持有人死亡,道具失去绑定成为无主之物(重置),可重新绑定]
  [通关奖励:
  1.死亡(直接死亡/与游戏同化,成为副本一部分)
  2.一般通关-无奖励/无惩罚
  3.优秀通关-随机道具奖励(品质/数量因难度/完成度而定)
  4.完美通关-特殊奖励]
  [进入游戏副本会获得保护期(团队/个人)]
  长长的,一连串的提示,是逃杀游戏直接置顶的一些规则。
  下面是玩家发布的帖子。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通缉令/告示。形容了一些玩家的模样和使用的名字(假名),然后述说该玩家是如何用各种手段杀死队友夺取道具,达成通关。这论坛玩家们都无法上传照片,所以只能口述形容。
  江小漓看了几个通缉令,脑海里硬是没想象出那些坑杀队友夺取道具的人到底长什么样。
  还有个帖子是“对新手的忠告”,列举了一二三四,分别是进入副本不要告知队友真实信息。不要告知队友现实位置/住处。最好使用假名(防止现实被人肉搜查出来)。最好低调行事,不要显摆道具等等。
  当然底下也有持相反意见的:“这游戏本来就是促使人变强,那些弱者本来就该成为强者的养分吧?”
  “道具在那帮菜鸟手里也发挥不了作用,还不如给我拿上。”
  “就算我不出手,那帮菜鸟也活不过几个游戏,还不如做贡献让我走远一点。”
  ……
  撕得很激烈,也许是因为论坛匿名的缘故,你不透露谁也不知道你是谁。除了逃杀游戏,也没人能根据这个论坛查到你。这些……也许是口嗨,也许是自吹,也许是真的这样做了还为之骄傲自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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