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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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校尉和他相熟,卫青刚开始工作时就在公孙校尉麾下,他就看出来这人还能再升职,现在果然升到自己头上去了。“卫青,你戴这青色虎头最合适,别人都不如你合适。”
  卫青无奈的笑了笑:“是嘛。名字里带着的。谁也没见过青色的老虎……”
  “因何苦恼?难以面对旧主吗?”
  卫青缓缓点头,头疼的捏着自己的老虎腮帮:“倘若武帝认出我……”
  公孙校尉差点笑出声:“认出你?”长着老虎头的人能被认出来吗?我知道君臣情深,但你想得太多了。
  ……
  百夫长骑在马背上,忐忑不安,而给他牵着马的是刘邦。
  刘邦的神采飞扬,左顾右盼,熙熙攘攘的鬼魂,来来往往的幽魂让他目不暇接。这城池的道路上起码挤了上万个幽魂,道路两边有人摆摊,有算命的,有抓阄的,卖吃食和卖香烛的并行。
  在阴间,香烛可以提高实力(涨经验),而吃食可以舒缓精神(回血)。
  刘邦的眼睛亮的像是黑夜中的烛火,看着周围这些事,满心的跃跃欲试。全凭意志力拽住了身体的缰绳,没有跑去和人闲聊,没有去买酒喝,也没有去看唱曲儿的小妞,更可恨的是看到那边有人斗鸡。
  阴间斗鸡和阳间不同,阳间是抱着自己家专门训练的斗鸡去斗,阴间则是赌斗双方带上一个鸡头面具,瞬间变成大公鸡,跳到圈子里扑啦啦一顿对啄,对抓。
  刘邦深深的叹了口气,感慨:“之前就是行尸走肉啊!”
  “怎么了?”
  “老子自从死了之后,就被关在那个破地方,比自己的陵墓都不如。没吃的,没玩的,一百多年啊,什么打发时间的东西都没有,硬生生的挺到现在。”
  刘邦脸上崩溃和后怕叠加,他这一百多年呆在镇子里,说是有儿孙陪伴,实际上呢?且不说有人不孝顺,有人是不会盖房子的废物,还跑了一个媳妇儿。就算有了房子,有个女人陪在身边,一个镇子里只有区区几个人,与外面隔绝音讯,谁都会疯的。
  孤独是杀人的方式。
  人需要社交,需要群居,需要努力的目标,更需要希望。
  哪怕是春种秋收的农民,一年也要过三个大节,酿些粗酒。
  哪怕是宫中那些从没被皇帝看到过的、写宫怨诗的宫女,也可以用绣花卖钱,买糖买吃的。
  有多少人在孤独无望之中濒临崩溃,全靠一天两顿三顿的美味,还有听些八卦谣言和笑话撑着。
  而皇帝们却只能日复一日的看着同样的景色,活的像是偏远山村中牙齿都掉光的留守老人,像是两代以前的老太妃,吃不到有滋味的食物,听不见美妙的音乐和新鲜事儿,看不到鲜活有趣的事,没有一年四季也没有吃喝玩乐,好似日复一日的生活在同一天——单调的一天。
  这不是一天,一个月,一年,这是几十年,上百年。
  这不仅是无聊、孤独,还会影响人的情绪和理性,毕竟已经很多年没用到理性了。
  刘邦和刘启亢奋的快要蹦起来了,左右看什么都新鲜,看那些蠢兮兮的平民在街边买东西,都觉得好看!刘启看的目不暇接:“我想去走走”
  刘邦气的竖起眉毛:“你!算了算了,去吧。没出息。”
  刘启像一只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窜了出去,他什么也没买,只是以极快的速度看了几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又被斗鸡吸引过去,大声叫好,最终赶在一行人走出商业街之前又追了上去,融入队伍:“我回来了。”
  感觉好开心好开心!
  刘邦直翻白眼,至于这么急么?咱们要是成功了,这些你想怎么玩就能怎么玩。咱们要是失败了,你就能回到人间去享受秋收冬藏。
  百夫长在门口翻身下马,小声说:“您先请。”
  刘邦一把攥住他的手腕子,笑道:“别客气,一起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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