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7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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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马小风,穿着一身淡青色的短打扮,头上梳着个马尾,脚踩一双新的千层底的干净布鞋,手里头还拎着个小包……看起来还真有个小厮的样子。
  最主要的是,今天丁田穿了一身青色的箭袖,俩人看起来,就是一个主人,一个仆人。特别搭配!
  “行,走吧!”丁田想了想:“跟在我身边也成,你可识字?”
  就算不能雇佣童工,可是有个人跟着自己,也挺好,马小风这孩子他觉得极具可塑性。因为心地单纯,这么大的孩子,他觉得就应该上学……。
  其实他现在的样子,也不比马小风大多少岁……,只是心理成熟的多。
  “只认识自己的名字。”马小风憨厚一笑:“还认识一到十的数字,这是跟着人去菜馆认识的,菜牌子上都有写。”
  丁田想了想:“那行,我知道了。”
  等到了门口,郑当也在等他,于是丁田的身后跟着郑当,身边跟着马小风,还真自我感觉
  挺威风。
  等到了府衙,郑当就去当差了,丁田带着马小风来到了自己的书房,给了他一本三字经,这是丁田自己看的,他这里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还有明版的孙子兵法、宋版的说文解字、青版(也就是现代版本)的《大青律》……。
  丁田将启蒙用的三部书,当字典看待,都翻得起毛边了。
  “来,这是三字经,你好好的读……。”丁田第一天,就教了马小风四句三字经,并且找来纸笔,让他写着字。
  马小风跪在地上磕头磕的当当响:“谢谢田少!谢谢田少!”
  不管是在什么时代,知识都是最宝贵的,哪怕是在奴仆之中,识字的和不识字的就是两个
  待遇。
  一般认识字的都是主家的心腹,大管家啊,大管事啊,大掌柜的都是如此。
  不识字的就能被随便安排个活儿,就算是卖身,都跟人不是一个等级的……何况认识字,将来就可以教给自己的儿子。
  他认识的那点字,就是他爹教给他的。
  “起来,起来!”丁田将人从地上薅起来……没薅动!
  这孩子长得壮实,还有把子力气,不是丁田这样做办公室的人能拉的起来的,大概是察觉到了什么,这孩子一骨碌的就爬了起来,小心翼翼的看着丁田,生怕田少反悔。
  “以后不用动不动就跪地磕头,男儿膝下有黄金,不可轻易的跪地求饶,磕头,懂吗?”丁田无法理解这个时代的人,怎么那么爱跪地呢?
  唯一一个不爱的,就是王佐。
  接圣旨的时候,他都没跪过。
  叫这孩子在书房里读书写字,然后丁田去巡查了一下整个牢房,没了那群拐子们,这牢房里一共就六位住客,一下子,狱卒们轻松多了。
  “轻松了也不能懈怠,卫生一定要坚持搞好,还有啊,让人将那些人住过的地方,也打扫干净,对了,还有啊,他们穿走了的那些囚服,我再找人做一些备用……。”感觉事情有好多
  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丁田就带着马小风一起,坐在食堂里吃午饭。
  午饭是韭菜炒蛋,有点水。
  醋椒小白菜,自从会做醋椒小白菜之后,厨房的崔氏姐妹就喜欢上了这道菜,动不动就做
  一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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