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 报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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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疆,荒野,公路。
  林奇已经走了一天一夜,没有看到一丁点的村落和人烟,关键是连一辆来往的车辆都没有!
  大夏国的基建工作实在太好,十天半个月都未必能见到一辆车的荒芜地带都能修路。
  林奇一开始还以为胖使者是开玩笑的,估摸着不久以后就来接自己了,现在已经放弃了这个想法,天玑真是想让他走出去。
  早知道,还不如让胖使者打一顿,铁胡子虽然被打了个半死不活,起码人家有车坐啊!
  手机早没电了,想和外界联系都不可能,林奇走得又累又饿,两条腿也直打颤,再这么下去只能啃野草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前方草丛闪动,一只黑黝黝的野猪拱来拱去,单看体型少说也有二百来斤。
  终于有吃的了!
  林奇无比兴奋,立刻摸出尖刀奔了过去。
  与此同时,野猪也发现了他。
  终于有吃的了!
  野猪无比兴奋,挺着獠牙朝他奔了过来。
  公路上,一人一猪都很开心,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猎物。
  狭路相逢勇者胜!
  野猪张大嘴巴,狠狠朝着林奇咬来,林奇一把抓住它的獠牙,另一只手握刀削了下去,野猪的脑袋当场落地,炙热的鲜血瞬间喷洒出来。
  “哈哈,爽!”
  林奇把野猪拖到旁边的荒地里,一边开膛破肚,一边生柴烧火。
  ……
  花南省,花南城。
  邬灯死的第二天晚上,杨健就有了雍虎的消息。
  一个小兄弟告诉他,雍虎在七号会所喝酒。
  七号会所在花南城算是很高端的场子了,雍虎杀了人后,竟然还敢大摇大摆地去喝酒,杨健实在惊叹于他的嚣张,又或者是愚蠢?
  杨健没有通知警方,而是自己带人过去。
  报仇这种事情,当然还是亲力亲为!
  二十分钟后,六辆金杯车停在七号会所门口。
  “那个家伙还在包间里吧……好,我这就上去了。”杨健挂了电话,拎着一个帆布包下了车,那里面藏着一把双管猎枪。
  知道雍虎有枪,他当然也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三四十人跟着下了车,手里拎着军刺、钢管,站在杨健身后。
  这么多人其实起不了多大用处,杀一个人一枪就够,但杨健故意这么做,是为了震慑其他同样不怀好意的家伙。
  敢惹我家的人,就做好准备面对狂风骤雨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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