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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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去厨房收拾碗筷了,吴大妈进来坐在堂屋道:“于承,小邱,我听说是于朵担心落实不了工作,要求继续去读高中。这个要求是合理的啊!”
  杨大妈等人没进来,但都在庭院里听着。
  以前于朵不争取也就罢了,而且当时于承小舅子确实急需用钱平事。
  于朵那里又有个临时工的工作可以指望。
  但现在于朵提了如果工作落空要去读高中,这个要求当哥哥的就不能不满足。
  就是于朵说的,用的是爸妈留下来的钱。
  于承点头,“行,这个要求我满足她。”
  确实不能用没钱来搪塞了。
  就是于朵说的,能一次借400给岳家,于凌一闹就能承诺分期20个月还500。
  怎么轮到她要读高中就拿不出来钱了?
  于朵和于凌在厨房里收拾,也能听到堂屋的话。
  于凌看看于朵,小声道:“不会这样你就满足了吧?”
  于凌一直是想分爸妈留下来的钱的。去京郊见过钟言的妈之后,这个想法更强烈了。
  凭什么就肥了于承一家?她又不是捡回来养的。
  既然爸妈没明着留遗嘱说什么都留给于承,那她就有一份。
  但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闹,势单力孤啊。
  于朵摇头,“不,这回钱我要自己拿着。不然万一又出什么状况,临到头又给我说没钱。”
  事关重大,她得掌握主动。不能再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于凌道:“早就该如此了。”
  堂屋里头吴大妈也说到老于头两口子留下钱的事了。
  “你们父母留下的钱,两个妹妹总该有一份的。”
  别跟她说没有,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
  于承道:“吴大妈,我懂您的意思。我也没说不给。回头她们结婚,我们做哥嫂的会代父母给一份嫁妆的。”
  吴大妈看完收拾了过来的两姐妹,“这个方案,你们接受么?来,坐下说。”
  她终归只是来做个初步的调解,当然要问当事人的意见。
  但于承这个态度,她觉得还是可以的。
  于朵道:“我想自己拿着钱。”
  这个是明摆着信不过哥嫂的话了。
  于承没好气道:“老三,你什么意思啊?”
  “怕再出什么事,我又读不成书了。还是我自己拿着钱吧。”于朵在桌旁坐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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